常德柳叶湖出台激发文旅消费奖励办法
近日,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出台《2022年激发文旅消费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奖励办法》的出台,是促进柳叶湖文旅产业复苏回暖的重要保障,也是向社会各界传递柳叶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恢复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和信心的重要举措,是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进一步提升旅游经营者积极性、扶持文旅企业做大做强、深入推进“送解优”行动的重要举措。
该《奖励办法》共分总则、奖励项目和标准、申报审核与拨付、监督检查、附则五章。同时,废止了原《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激发旅游消费奖励办法(2021)》。
《奖励办法》奖励对象包括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企业、社会团体、涉旅企业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围绕文旅项目、文旅活动、旅游人数、对外宣传、文旅品牌创建推广、产品开发、旅游企业扶持等方面推出九项奖励,具体包括节事活动奖、“引客入柳”奖、旅游自驾车队奖、对外宣传奖、旅行社落户奖、“送客入村”奖、品牌创建奖、产品开发奖、企业扶持奖。
《办法》就旅行社组织接待市外游客和自驾车队、节事活动组织、对外宣传、品牌创建、产品开发、企业扶持等都出台了相应的奖励措施。如:
助推乡村振兴,招徕游客游览“送客入村”推荐点,全年累计达到1000人次以上,给予常德地区团队游客3元/人次,市外团队游客5元/人次的奖励。
节事活动奖中,文旅体企业或社会团体举办特色明显(结合柳叶湖特色)、游客参与度高(参与人数 500 人以上)、市场影响力大(有 5 家以上省、市级主流媒体报道宣传)的活动,由文旅体部门作为指导或主办单位,报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认定(事前申报,事后审核,事前无申报的不予奖励支持),按实际活动支出的 20%给予奖励,单次活动最高奖励不超过 5 万元。
对外宣传奖中,凡本年度在新媒体平台(抖音、快手、微博、微视、微信等)发布专题宣传柳叶湖文化旅游的原创作品数量达到 25条以上,且其中一条最高浏览量达到 50 万或点赞小红星达到 5000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企业给予奖励 10000 元(与节事活动奖不重复计奖);
凡本年度在新媒体平台(抖音、快手、微博、微视、微信等)发布专题宣传柳叶湖文化旅游的原创作品数量达到 50 个以上,且其中一条最高浏览量达到 100 万或点赞小红星达到 10000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企业给予奖励 20000 元(与节事活动奖不重复计奖)。